合肥市长江路精品路改造住房拆迁安置,住户如何主张自己应有权益
合肥市长江路精品路改造住房拆迁安置,住户如何主张自己应有权益,住户安置应享受的政策和补偿,由长江中路,安置到二环内住房,住户应该享有的补偿。
我现在住的是公房,五六十年代,父亲到省直单位工作,安置的老式二层房子,已经住了五十多年了,只有使用权,无产权,现在拆迁,我能有何权益和补偿。
农村户口购买市区城中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房,怎样办理更名过户?怎样保障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益?
我是山东省日照市农村户籍人,于2011年购买了市区一位熟人的城中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未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听说这种房子五年内没法办理过户,当时双方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到该社区村委办理更名手续。 2012年听说村委可以办理更名手续,但需要很多钱给村委,而且更名也只是村委给出具一张纸质说明
姐姐离婚后带一子,和父母同住。我们是姐妹2人,现在父母把自住住房的房产证上只写了姐姐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如何主张自己权益?如果以后打官司,是否没有胜算?
我最近看中九江一套拆迁安置房,想用来结婚,户主说没有房产证,由于经济条件限制,目前只能负担这个价位的房子,可以购买吗?如果购买以后一段时间后,又被政府拆迁了,是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呢? 谢谢您的回复。
房屋拆迁安置纠纷,终审后检察院不支持,物权如何进行维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旧城原址拆迁改造,因拆迁人凭借地方政府部门的权力,强行对被拆迁人作价收购,且不是按正常市场价格进行,而是强行按建筑工程安装造价重置价格进行货币收购,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产权调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却被拆迁人强行置止至今不安置而引起的纠纷,经一审、二审到再审,被拆迁人提供当地物价局出具的当时拆迁小区建筑工程
现有一租赁房拆迁,户口本上5人(阿姨一家三口,外婆和我),户主是阿姨,建筑面积9.8个平方。我已婚无房(老公的房子均属于婚前财产无贷),外婆也无房,阿姨一家有套商品房,姨夫享受过动迁。 我们现在想要申请居住困难户,动迁办的人认为我们无法申请,理由是 1.我已婚 属于他处有房 2.我阿姨外有商品房也属于他处有房
现住房在城市改造拆迁范围内,但公司已倒闭多年,请问如何申请合理赔偿?
我爸爸现居住房屋属平房,已居住差不多四十年了,属公司分配给职工居住房。由于是平房,故2次房改,都办理不了房产证。一直房屋权属公司。由城市改造,列入拆迁范围内。由于原公司已倒闭多年,多年来的住房修葺属个人行为,公司从不过问。现列入拆迁,赔偿方案得不到,原公司留守办公人员,说房屋产权属公司,故政府赔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