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今借XXX现金五万元正,按月息4%计息。 借款人:XXX 担保人:XXX 加上手印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借款人不是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公司仍然提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现在担保公司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是否支持
07年6月 我岳父在醉酒的情况下与另一担保人一同为借款人刘某担保贷款40万 而我们甚至没有一份合同的副本 来借款人刘某携款逃跑 一直杳无音信 2011年9月29日我岳父收到法院传票 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前的几年里 并未出现过银行发出关于这个贷款责任的任何通知催款之类的 传票的快递员说 他这一天要送20张传票 都是这个刘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约定一个月还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多少时间?
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约定一个月还款,但是7个月后,债权人告知担保人,债务人没有还款,请问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为同事担保高利贷,但期限已过,还要承担责任吗?????????
借据 本人陈国山因急需资金周转,今向债主借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本人承诺于2010年10月8日前还清全部借款, 逾期应按每日相当于借款金额日0.3百分之支付出借人违约金. 借款人:陈国山 担保人:陈建阳 借款时间: 2010,9,8 债主在2011年11月3日告到惠安人民法院,我也被告,本
我帮朋友担保借了2万元,于一个月内还清。担保人是我,借款日期为2011年4月17日。今年1月,朋友跑路了,债权人让我还款,请问我要承担多大责任?
我父亲2005年在朋友向银行贷款时,用自己的房产证做担保贷款,先如今,借款人死亡,且一直没有想银行还过款,借款人有子女且现在无法联系,我父亲作为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现在银行已经上诉要求我父亲还款,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损失更少。
甲、乙、丙三借款方与贷款方丁签订联保贷款合同,期限为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意思即在这个期限内,甲、乙、丙任一方向丁贷款,其他二方均为借款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现乙方于2012年2月向丁方借款200万(之前无贷款),借款期限至2012年7月,但甲、丙双方并不知情,目前乙方已逃逸拒不支付丁方借款,试问甲、丙方需向丁方
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条,有担保人签字,担保期限两年。现出借人在担保期限内起诉,出借人提供的证据有借条一份,银行汇款回证一份。银行汇款回证的汇款人、金额和出借人、出借金额均不一致,就是说银行汇款回证和借条没有任何关联性,缺乏证据的本质属性。出借人有什么办法证明这份银行汇款就是他出借的资金?借条作为实践
出借人:张三 借款人:李四 担保人:王五 出借人张三和借款人李四签订十万元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签字做担保,担保期限两年。现借款人李四出逃,出借人张三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担保人王五,要求还款。出借人张三提供的证据为一份三方签字的借条。 一、张三负有合同履行举证责任。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