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在场,当事人的妻子在场,旁人签字的虾塘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虾塘的所有人是我爸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是我妈妈在场,签名的见证人(没有委托书)。签的是我爸的名字,但是名字跟身份证的名字是不符的。合同为手写合同。是承租人手写的。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想问一下,我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如果合同签订完以后,当事人死亡,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还依然有效?要怎么辨别合同是否有效?
本人在去年2月经房东同意后从别人手下转入了一门市,同时与房东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从5月开始),并且约定了租金一年一交和每年的递增率,而且合同期内在通知了房东的情况下可随时转让他人,由他人承继本人的所有权利。今年三月底,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房东突然带了一人来说因为房东欠了这人巨额债务,经法
本人在去年2月经房东同意后从别人手下转入了一门市,同时与房东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从5月开始),并且约定了租金一年一交和每年的递增率,而且合同期内在通知了房东的情况下可随时转让他人,由他人承继本人的所有权利。今年三月底,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房东突然带了一人来说因为房东欠了这人巨额债务,经法
原咨询: 本人在去年2月经房东同意后从别人手下转入了一门市,同时与房东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期从5月开始),并且约定了租金一年一交和每年的递增率,而且合同期内在通知了房东的情况下可随时转让他人,由他人承继本人的所有权利。今年三月底,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房东突然带了一人来说因为房东欠了这人
我于2009年4月在一间店里打工,当时的老板拿我的身份证去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于2010年5月到期,但是钥匙是2011年底才由老板去办理了退房手续,现在房东起诉我要房屋占用费,请问这个不是本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我与某单位签了一份购物合同,内容是两年内对方所需的某产品都从我处购买。签字当天是6月20日,双方都签了名盖了章,但填日期的时候签成了7月20日,由于现在还未到7月20日,对方变卦想与其他公司合作,请问这份合同还有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