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事外派人员,合同是和第三方签的,还有三个月生产:
1、用工单位已公司整合为由,两个部门合为一个,同一个岗位有两个人,将我退回到派遣公司合法吗?
2、派遣公司要求我去别的地区上班,工资为现在的基本工资,或待岗,工资为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是否合理?
我现在怀孕,还有三个月就生了,去别的地区肯定不方便,派遣公司这么做合法吗,如果合法我是不是只能选择待岗,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工资,
我在A单位上班,跟B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B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在A单位上班时发生工伤(脚踝骨骨折,定的钢板),已申报。现A单位要将我退回B单位,A单位有权将我退回给B单位么?退回B单位有可能就将不再续签合同,我的合同即将到期。脚上的钢板将会在1年以后拆除。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做伤残等级认定,现在我属于工伤医疗期
签订的是派遣用工合同 如果怀孕,第三方单位是否可以解聘 那我怀孕是否还能保证我的工作?
我在公司上班原本是拿月薪工资的,现在公司说要提高工作效益,把工资改为底薪加绩效,这样一来工资跟本没有原来的高,等于是变相降低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本公司现在很多女员工仗着自己怀孕就随便请假,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和损失,是否在怀孕期间只要有了假条就算请假,没有任何请假天数的限制??? 例如,在怀孕期间,做产检什么的,是否有一个相关的规定,一月做几次产检,一次可以给几天的假?
本人是派遣制员工,并处在孕期,合同马上就要到期,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你能不再续签合同?如果续签是否有规定要续签多长时间?如不续签是否能有相关赔偿
我老婆在一家广安市市区的一家通讯公司上班,而且家也在市区,最近刚怀孕不久,但不巧的是,我老婆所工作的部门刚好在这期间要裁员,将裁员的人下调到县分公司,该部门主管便借故将我老婆下调的县分公司,我老婆虽然在该部门所有员工中工龄是最短的,但也工作了大半年了,且在该部门工作一直比较出色。却不知道为什么被下调
签的是派遣合同,孕妇怀孕期间,用工单位要解除合同,劳务公司重新安排用工单位是否合理?
我签的劳动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现用工单位结构调整,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补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用工单位将如何处理我扔给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要给我重新安排用工单位,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调整工作的书面通知,以上都是口头通知)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