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30日在10086取消了套餐外配餐的500条免费短信业务,结果在6月份由于移动公司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把我的短信功能关闭,导致我半月不能发消息,而且处理结果是我主套餐内的500条免费短信也不能恢复,要求我换套餐。我很是气愤,半个月里一直以为是自己手机有问题,短消息也没收到一条,造成损失不说,现在还要换套餐,让我承担一部分责任,我想我能不能告移动公司,就想出口气,店大欺客,太让人气愤了。
手机号码被移动以接到公安部门函告为由关闭短信功能且不能提供具体原因
我想咨询的是我家人手机号码被移动以接到公安部门函告为由关闭短信功能且不能提供具体原因,此事家人已经全权交给我处理,在家人前几天出差时发现手机短信不能正常接收,严重影响工作,后与10086客服沟通并未出现欠费等情况,10086后告知因为接到公安部门函告说由该号码发出的短信被举报所以停止该号码的短信功能,我与家人
公司决定在某一个领域内退出市场,关闭这一领域的业务,现有的人员将按意愿过渡给另外一个公司。但在安排上有所不同:离开现公司的日期有所差异 (有的甚至相差2年),但离开后拿到的补偿是一样的。如果员工在公司规定的日期前离开将视为自动离职,没有遣散费和补偿。另外,如果员工选择去过渡的另外一个公司,给的遣散费和
你好,自打今年过年期间开始短信就无法发送接收,包括发给10086查询话费的都收不到回复,联系被接收方都声称没有收到短信,正好年前刚更换了新手机,于是觉得有可能是手机的问题就去NOKIA维修点修理,技术人员声称手机并无故障可能是运营商的问题,由于过年期间比较忙所以一直没处理。2011年2月23去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声称
我在一家货代工作,因为操作一票外地企业的业务有误,我的主观意愿也是服务好客户,因不了解某些规定,给了企业一个错误的答复,导致该企业遭受罚款,现该企业起诉我司,公司提出让我赔偿,这个有依据吗? 我在操作中尽自己所能,在自己不了解状况的时候,我也分别向不同的地方咨询,当得到的答案一致时,我才回答复客户。
您好:本人2011年7月份在长春联通营业厅办理宽带,为时1年的2M免费提升4M业务,一年网费是1100.7月到10月速度是在4M范围内。但是在11月份下旬,突然发现家里网速慢。下载速度是200多,属于2M范围,便打客服咨询,客服说我家网速就是2M的,昨天去营业厅的投诉处咨询,他们称是他们员工的操作失误,没有把我家的宽带划入到4M
我在一个小型纺织厂上班,作为一名保全,主要是调试机器织造。机器有零件需要换,有到高温吹风机(之前没有有关方面的培训)在到吃饭时候,我关掉开关,去吃饭。由于到吃饭时间车间无人,高温吹风机余热导致机器发生燃烧,烧坏机器一台(已使用8年的机器,机器型号:高亨313 当时价格为6万)老板要求我负全责,并赔偿2.5万
我爸爸在苏州打工 操作机器 误按了按钮 导致工友下巴被扯 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应该属于工伤吧 请问下我爸爸要承担什么责任? 急急急!!! 昨天的事
但是起诉书是上个月交的,现在法院还不办理?是不是法院不作为呀,我应该等到什么时候?要不要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呀?
我是负责财务的,因工作失误,导致和对方的四万多交接单不见了,现在对方公司不承认收到过四万多,我公司要我负责,符合法律吗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损失8000,间接损失38000元。但一月后我已辞职,还有半月工资没有拿,能拿回半月工资否? 同时公司这边的赔付责任怎么界定? 造成该失误时刚好是星期天,放假期间回来加班导致。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