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招投标出卖土地的过程中故意回避了公示环节而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有效?
您好,我们在2000年租用村里的一块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后此地块在未与我们解除租用合同的情况下被政府挂牌出让,(此地块在挂牌前土地性质是农用耕地,挂牌前未经任何公示或告知村民就变更了土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如在招投标出卖土地的过程中故意回避了公告期这一环节,那么该宗土地的挂牌转让是合法?中标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并且该块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的出让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严重不符,如何让土地所有者活得适当补偿?对该地块原先租用者有什么告知义务?
我爸在1998年把农村一处房屋卖给一位户口不在本村的种地大户,对方当时交了契税并作出了房契,但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房子要拆迁,对方请了律师说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也是归他们所有的,因购卖合同上有房地产交易所的章,所以合同是有效的,但这些合同都是他们自己办理的,甲己双方的甲方签字栏上也不是我爸亲手签的(我爸现已过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无须办理任何手续. 请问什么叫"无须办理任何手续"?也包括不用缴钱吗?因为我认为缴费也是一种手续. 请求律师给予答复.谢谢!
我村有一家低保户,就夫妻两个人,而且近五十了,我想通过村委会购买他家一块农田(一亩)作为宅基地建设,请问下要走那些法律程序可以得到这块地的使用权。谢谢律师给我指点迷津。
我们这儿土地承包是在1997年开始的据说是30年合同,现在还不到30年,就要重新调整地块嫁出去的或病死的就要去地,可合同是三十年,请问这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把土地拿出去呢??急切盼望早知,谢谢!!!!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你好:我是四川岳池的一位朋友,这几天我一直在网上查看相关集体土地使用转让给个人类似的问题,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所以一直没有得到一个较准确有的答案,希望请教你一下。 在张村有一块土地,1200平方,以前是租给一个水泥板厂的。该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由于经营不好厂拆走了,这块地就一直闲置。现在村长找
我们这里私人老板与集体进行土地买卖,在社员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伪造社员签字进行土地买卖.但钱已经支付,并且已经分给了社员.每亩价格比相邻的便宜20000,老板是同一个,请问:土地买卖是否有效?
我们这里私人老板与集体进行土地买卖,在社员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伪造社员签字进行土地买卖.但钱已经支付,并且已经分给了社员.每亩价格比相邻的便宜20000,老板是同一个,请问:土地买卖是否有效?
我村没有村委会,乡里只找了个临时负责人,他们在开户代表会时到会人数没达到法定人数,之后又以走访的形式取得了票数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有效?他们有没有权利加盖村委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