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94年在深圳南山区白石洲买了一套集资房,无房产证。 至今年3月底收到开放商公司的律师函。 内容大致是:该公司进入清盘阶段,让还没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去其公司委托的某律师办理相关手续。 今天咨询后,其律师提出我方如需办理房产证,除了补齐地价后,还需支付两万元的手续费。 请问,该律师是受开发商委托的,却相住户收取这笔费用?~ 合理吗?难道不是开发商支付的吗? 烦请律师给我解决,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在3岁的时候被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妇领养了,那对夫妇生前跟去世后,都是我奶奶跟我公公打理一切的。现在我奶奶跟公公都去世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产(是一间平房),但因为当时没有在房产证上注明是由谁去继承,现在房产证遗失了,然后那对夫妇的侄孙因为我们没有证件,就一直说块土地应当是属于他们的,按
哪个好心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我们家在农村,以前一家七口居住在村头最左边只有15个平方的小房子。后来村里人都开始新建房子,我们家也就在村头最右边挑了一块没人建房子的地作为新房子用。建筑用地按村里统一规划走。我们家的新房子面积大致375个平方,共4间房,两层楼。当时,村里有的办了房产证,有的也没办。我们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于我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付了全部房款。 但是由于房子属于期房,直至今日尚未拿到房子,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而现在我即将结婚,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依此情况,我的结婚注册证日期肯定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 对此我父母极度不信任女方家。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到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我于2000年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我父亲用我的名字于2003年购买了城隍庙商城三间商铺。当时城隍庙开发商去房管局给办房产证,把这三间商铺办成了一个房产证。我父亲今年想用该房产证抵押贷款,在房产评估时,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我忙说,该房产证不能用,需要改为三个房产证。也就是说,三间商铺分别应有独立的房产证。 前
最近我在北京经中介介绍,看上一个二手期房,卖家是从开发商处贷款所购,待一个月左右可以交付使用,房产证等1年左右才能办理。中介说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卖,只要我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我先支付部分首付款,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一个月交房后可以先让我住进去。我想的问的是: 1.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
1997年,我和前夫仍在婚姻期内(那时夫妻关系很不好,但未完全破裂),前夫因做生意(我也不知道他做什么生意,这个从不告诉我),向其母亲借房产证抵押,其母亲同意,但要求儿子立借条,在我前夫在借条上签名后,其母亲也要求我签字,因当时夫妻还没到完全破裂关系,自己虽然不知道前夫做什么,但也签了名。 二年后,即19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和A同样的资金合资买一块地皮,但A在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时都是写自己名字,现在又要和A合资盖四层,一楼共有,二、三楼为A,四楼为我拥有权,我现在怎么做才能和A拥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共有权呢?如果我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合同:指明地皮我和A同样的资金合资买,现在又要和A合资盖四层:一楼共有,
我父亲上个月去世了,名下有一房产,但该房产去年时拆迁,新房还没有分配下来,我家共姐妹三人,母亲健在,当时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我和我二姐都在外地,户口已迁出,故想放弃该房继承权,而由我大姐继承,此想法也已得到我母亲同意,故想咨询手续如何办理,收费多少?需提供哪些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