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孩子学护士的,刚学一年,在学校被打了,轻微脑震荡,几处外伤,还有多年没犯的先天心脏病孩子一上火就犯了,已经报案了,可是我们报案的时候说有7到8人参与了打孩子的事情,可是派出所没到两天整出个说法,有两个人打的孩子,其他的5到6个人都是证人,两个承担打人的孩子,一个家长说孩子这样不要了也不管,另外一个是个孤儿,有个监护人是个公务员,还是个乡长,说可以承担一部分,但不是说要多少给多少,我们只是说医药费等不是乱要的,要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要啊,警察说要孩子出院才可以结案,但孩子已经住院一周了,家里的钱也用的差不多了,孩子心脏病还要转院去手术,没办法出院的,案结不了,钱没人给,怎么办?
我现在看中一套二手房,产权证上的名字是男方,但现在男方人在外地,他妻子现在带着房产证去外地找房主,要在当地做房屋委托买卖公正,我想知道这么做和跟房主直接交易有什么区别,事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工资可以这样算吗?对有严重超时加班的工作(非计件,标准工时制)“总工资”是否这样算:{166.6时间之内的工资(平时超8小时的加班费+双休日双倍的加班费+基本工资)+超过166.6的时间的加班费(平时算1.5倍;双修日2倍)}? 例如从1号到15号上班总时间已经达到166.6小时(这期间的加班费照算并且应得基本工资), 那么从16开
我是农村的,第一次婚姻生有两个小孩子,是合法生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们离婚了,现任妻子是独生子女为什么她不能生小孩。说是婚姻法规定的。我认为不合理。应当每个女人都有做妈妈的权利。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写下一个书面协议书,但没有经过法律公正,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为朋友做了贷款担保人,朋友没有还款,而且逃避。放款人起诉了贷款人。经过协商,担保人拿出一部分钱,给放款人,放款人答应,拿到这一部分钱后就撤诉,并且应允,追回贷款以后,就退还给担保人这部分钱。担保人提出:这部分钱不要求放款人再退还。但前提条件是:将来以后,无论贷款被追回,还是没有被追回,也不要再追究担
请问法律程序上有这样做法吗?为什么他们这样理直气壮,还说是法院让他们来的?不解啊?为什么我哥还要赔付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个体经营户,我家在湘潭县花石镇前进村大桥组,我主要经营维修手机。事情因我哥哥而起,我哥哥以前是开车的。因为我们这边卸货都是自发组织来的,我哥哥只叫了一个卸货工其它的是自己过来的。就因为这样我哥哥当时不在场,一位70岁左右的农工因没注意失足从车上掉了下来。当时我哥哥把人送到了医院治疗了
去购买单位安置房转买的房子,有三证,去公正处公正有没有起到法律效益?公正处会不会为我理一份合同?公正处会不会存档在公正处那里?公正的话是怎样的一个收费标准?
你好! 我的爷爷有四个女儿两个儿子--我的父亲和叔叔。叔叔多年前因工作将户口迁出农村。现在爷爷已经八十一了,一直和父亲及弟弟一起住,由于我的父亲得过脑出血,现在已经散失了劳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母亲也因各种原因远走他乡,我也出嫁,所以我的弟弟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今年三月我的奶奶也去世了,一切后事都是
我和前夫离婚了,我们只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他,我女儿和我三个人的名字,当时办离婚时,说房子和女儿归我,他一个月付500月女儿的生活费,个人名下的财产归个人。但是当时他没有从房产证上去掉名字,户口也没有迁走,离婚协议上写着财产自行分配,他离开两个月后又回来了,说没有地方住,户口也没有可接收的地方,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