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承租房由谁来继承
1987年,我父亲从原单位退休。为了自己就医方便,就没有要单位给的1500元退休费,住在了单位里的公房里,就是西关的建设银行家属院(一处三居室的平房)。也就是说,对于这套房子他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买卖权,即所谓的使用权房。1991年9月,我和妻子、孩子搬来和父母同住,一直到2004年。期间,房租由我父亲先给单位,然后我把再钱给他(但现在我母亲也不承认是这样了,我也找不到证据说是我出的)。1996年,父亲去世,我们仍和母亲住在这里。母亲一年在房子里住不了几个月,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村里弟弟家里住,在这个房子里跟着我们住一年不会超过两三个月。
单位没有再和我们要房租,要求是房子的修理费用由我们自己出。2004年,我们买了楼,搬离了这所房子。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这所房子的租住权,还将这房子出租过,出租所得都是我们收取,母亲也没有反对。2006年房产开发。和我们协商后,我和开发商于2007年签了一份协议:内容主要是--我再拿出25000元钱,就可以置换给我们84平米的楼房。请问:(1)这份房产是应该由我单独所有,还是应该由我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2)我们一家三口人对这所房子来说,是共同居住人吗?(3)在1996年以后,房子的承租人应该是谁?我母亲说应该是她,没有我们的份。但我认为我妻子和我儿子的户口在这所房子里,而我和母亲的户口都没有在这里,我们才是真正的承租人。这样理解对不对?
因为原来协议里面的安置面积和我们现在要的房子面积不一样,现在的要大,所以,去年夏天我已经交了4万5千元钱的差价。
我父亲是武汉市直管公房承租人,因病已去世三年,而我们全家户口都是农村的父亲没去世之前和我们住在乡下,房子一直是表姐在住。因为房子已卖给表姐,但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又不想卖。了请问现在我能办里公房过户手术吗
我婆婆后老伴去世后 承租房改为婆婆的名下 后老伴有一个女儿 婆婆家有三个儿女 请问一下婆婆的房子以后谁来继承?婆婆身体不好 让我问一下怎么进行继承手续等。。谢谢。
我们是老人再婚家庭,我60岁,老伴73岁。我们已经结婚9年。生活的很好。我要问:如果我过世在老伴前,我的子女可以继承老伴的房产吗?(我们登记结婚前他没做房产公证)。
父亲死亡,母亲健在.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父亲名下有一承租房,房屋户口有父亲和大女儿及外孙三人。大女儿及外孙在此处房屋居住两年以上。现在母亲在这处房上有怎样权利?大女儿是否是唯一房屋继续承租人?父亲其他三个子女有怎样权利?大女儿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子女签字认可吗? 谢谢!
我的父亲是个上门女婿,没户口,没身份证,与我同母异父的哥哥水火不容,他想分开过。他们现在住的房有两间泥瓦房和一栋两层楼未装修的房子,如果通过法律解决他能否分得一间住房呢?以及种植的土地有权继承吗?我的母亲于2003年去世,现在房产继承人是我哥,我又远嫁他乡,应该怎样解决比较好。
92年父亲单位集资建房,哥哥姐姐都有住房,都同意当时由我出钱买此房。97年父亲去世,2005年此房进行房改,使用了父亲的工龄,房证下来的时候,母亲是房主,现在母亲健在,我想把产权过户于我名下。母亲立遗嘱公正归我个人所有,有法律效益吗?需要兄弟姐妹到场公正吗? 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现在有一个冠以与已故老人房产继承的问题想做咨询一下,我舅舅很久以前就离婚了离异后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前几年病故了有一套房产留给了我母亲一直没有变更前些天去房产处准备变更哪里的同志说需要公证我到了公证处又说需要舅舅的离婚协议可是我们找不到呀道民政局也没找到现在舅舅的前妻也不知道在哪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