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投保人,由于前几天办理退保手续。于当时手头有急事没来的急处理。故由我亲戚尹玲,也就是当时到我家来推荐我买保险的人《姨娘》。拿走我身份证原卡和工行牡丹卡原卡,说去要复印件原件和事物。未经过我本人同意于2012年6月18号下午,通过ATM转账转走退保所退还下来的保险金4200元人民币。其中上年保险金由她先垫付,可能由于之前与我父亲有争议怕不还给之前由她事先垫付的保险金。所以,在未经过我本人允许之下,通过ATM机转走我卡上的现金。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A先生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儿一女、妻子、哥哥、妹妹及母亲尚健在。2011年A先生死于肝硬化,A先生的妹妹(是一名保险从业者) 在其生前替A先生买了一份保险,保单等收据在A先生妹妹手上,A先生生前与其子女、妻子亦知晓保险一事,但保费是由A先生的妹妹交的, 投保前A先生的妹妹也说过,希望以后如果发生赔付,A先生其子
北京户口,我在东单的一个私人票务公司上班,2年了,一直没签合同,也一直没给上保险,今天春节后我要求单位给我上保险,单位领导说我必须从现在开始上够半年才给上保险,请问下,我要是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话,能否要回2年得保险? 问下怎么才能提供证明我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呢?
律师,你好,我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员,情况是这样的,那天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有报交警,后面交警到达明确责任后,责任方打电话到我们公司报案,我去定的损,当时我也没有确认客户是否为我们公司客户。大概十天之后才发现,责任方的交强险公司并不是我们公司,我们要求责任方再向他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报案,可是责任
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肇事师机承担全部责任,我方四人在事故中受伤,经公安机关确定赔偿金额后,肇事师机应赔付17万元,肇事司机有保险,保险公司仅保10万,肇事司机仅按保险赔偿,经协商我方愿意接受。因事故处理复杂忙乱中在未收到肇事司机10万元赔偿金前勿签了收条,待肇事司机领到保险公司赔偿后拒不赔付我方,以勿签的收条
现有一案例,保险公司驻点业务员营销了一笔保险,出单的时候银行柜员非意识的在银行联票据中自己代客户签字(过失性),现客户因私人原因想退保,并以此签名非本人签字为由,未取得本人同意即划走账户款项,要求全额退保,并声称该保险无效,其中该笔业务共涉及4个签字,投保申请书、保险合同、重要风险提示,由客户本人签
您好,我春节过后,由于个人原因,自2012年1月30日至5月20日近四个月一直未到厂上班,这么长时间公司也未对此事进行处理,现在我重新找工作,需要把保险转出,但是公司要求我补缴四个月的保险费用(包含个人及公司缴费部分),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今天4月23日入职,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给我上保险,而且告诉我上保险的时间约在7月23日以后,但是保险是从5月份开始上,我们开始签署的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一份,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今年4月23日入职,4月份的保险也应该给我上,对吗?
由于小孩在签合同后生病身故(身故原因与保险条款无冲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以身故原因与合同条款有冲突的理由拒绝赔偿,现已经走投无路,请求律师给予回电帮助,在此先致于忠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