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公司做了三年多了,因为财务事情多,又有很多deadline,所以不得不常年加班。平均一个月15-20小时。曾经问过人事部有没有加班费,没有得到答复。老板从来不主动要求加班,只要求你必须完成工作。但是不加班是做不完的。公司没有打卡,只规定8点以后加班可以打车回家,有老板签字的出租车费报销。不知道这样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可以获得加班费补偿吗?会说是自愿加班么?
从7月份开始工厂没有支付本人加班费,而且从11月16日到12月21日给本人放长假,本人要求其按照劳动法支付工资。请问是否可行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我在公司上班近两年,现向公司辞职,以公司没有支付周六加班费的为由而提出一个月后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拒付我未发放的工资和加班费?我能否向仲裁提出支付加班费。有确凿周六上班的证据。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已有两个月时间,由于家中有事我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我辞职,他们说要扣我服装费近400元,说这是公司规定,劳动合同上也有说明,叫我签字,我没签字,他说不签字工资就拿不到,我该怎么办?公司每天延长我们下班时间叫我们跑步,说这是训练,辞职还要再加扣培训费100元,我工资1800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我在2004年加入现在的公司,在2007年8月份升职为该公司一部门生产主管,从那时起公司就没有按照我的工资底薪支付我加班费,而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周末加班支付12元津贴,平日加班2小时以上支付25元津贴,我前段时间去咨询公司这个问题,公司告诉我这是包薪制,本来包薪制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还额外支付了每小时12元,所以这个
我们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没到期,就裁员,还有周六加班没支付加班费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到2012年6月13日,还有一个月到期,就要裁员,然后我们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事实是每周六都上班,还不支付加班费,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根据劳动法能得到什么赔偿?
2009年10月13日进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导购,入职只签了一份协议范本被公留下了,具体内容当时也没仔细看,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是合法的合同。还收了我300元的工作服的押金,说离职的时候给退,2012年2月4日向主管提出辞职要求退还押金,公司财务说没有押金条就不能退{我的押金条丢了}在职期间公司因为没有给上保险,只是11年开始
大家好,我在一家公司干了24天,单位的劳动合同上面签署的是5天8小时,可实际上每周六都要强制上班,而且每天至少要饿着肚子义务加班2小时,工作量特别大。我因为不堪忍受,口头向公司提出3天后离职,当时为了不让公司的工作掉链子,所以与公司协商7天后离职,之后公司已招到人,并且7天时间已到,但是单位不放我走,迫于无
大家好,我在一家公司干了24天,单位的劳动合同上面签署的是5天8小时,可实际上每周六都要强制上班,而且每天至少要饿着肚子义务加班2小时,工作量特别大。我因为不堪忍受,口头向公司提出3天后离职,当时为了不让公司的工作掉链子,所以与公司协商7天后离职,之后公司已招到人,并且7天时间已到,但是单位不放我走,迫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