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的合同规定:家具家电地板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须由承租方负责维持,严重破损则照价赔偿。 这里面的维持是什么理解的?租房期间电器维修都是我自己修的,房东给换过一台电冰箱。现在要退房了,大理石餐桌有点裂痕。房东不给退租金。
我租了房子,但是洗衣机只用了一次就坏了,空调只用了几天就不制冷了,现在告诉房东东西坏了,他说要我们自己修,或者他找人修我们赔偿修理费用。因为洗衣机和空调都是老化的那种,我不想陪,但是他手里有我们的押金1000块呢,该怎么办呢?该不该陪?学法律的给分析一下。谢谢
我租了一套房子比较旧,带了些家电,都比较旧的,刚租时都能用,但用了几个月就出现问题了,电视没有图像,厕所地面渗水,水管漏水,要维修的话,维修费应该房东出还是我出.合同中没有写明.
我是二房东,现在热水器坏了,维修人员说人为的原因也有,于是房东说他付一半,让我们也付一半,可是我合租的那个人却不肯付,说是只住了二个月,(我住了八个月,但他入住的时候,热水器是好的。并且是在他使用中途坏了。)没有付的道理,我没办法,只好一个人付了另一半,请问他应不应该付呢,要付多少呢。 签过合同了,
我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主检查电器的时候,发现太阳能不上水,我们以前用的时候都没有发现问题,再找专业人员检查后,发现里面的零件坏了,房主让我赔偿。请问非人为损坏,也应该有我赔偿吗? 房东说当时租房的时候电器是好的,所以交房的时候电器也要是好的,他一定要让我付钱维修赔偿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
单位给员工租房,房东的空调冬天开时,蒸凝水滴的太严重,影响楼下用户,楼下用户经常来找,导致现在不开空调,找房东解决,说是已让维修人员来看过,蒸凝水是正常现象,不能修,现房东不管,自己有咨询过维修人员,说是可以加个引水槽,但是费用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房东承担呢?
我是2011年10月底住进租的房屋,2012年1月21日房屋厨房过水热的水管渗水,是水管质量问题。由于是春节期间,我不在家,导致楼下墙面被泡,请问这个损失由谁承担。我和房东没有约定。
我在两个月前租房。房屋内有简单电器。在上个星期电视突然坏掉了。联系房东后房东说要找电视的厂家和售后维修。两天前他把 电视拉走了。两天后给我答复说是显像管的问题。厂家无法维修。在租房前调试他的电器可以正常使用。使用期间也没有人为损坏。只是正常开关。估计是因为零件老化引起的。但当是租房合同并没法有约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