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本应2011年12月发放年终奖的,后来发邮件说要等到2012年7月份发,可是现在部门由于个人工作问题,老板不满意,要让我们整个部门离职,工作疏忽只是一个人造成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属于被开除还是主动离职?能不能获得赔偿金?老板说年终也不发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能不能争取获得赔偿金和年终奖,非常感谢回答?
你好,我问一个关于公司强制让员工离职的问题。我们公司最近因为经济不景气,采取了变相的裁员。我本来是技术部非定额员工,但是现在的状况,公司找我谈话,说是要把我调到操作工,而且不能现在工作的,或者让我自己选择离职。这个情况很明显,我肯定只能离职,那我问他有没有补偿,而他说一分都没有,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处理
我是2006年9月3日到公司的武汉子公司上班,2008年4月,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湖北子公司,我们的人事关系直接转入湖北子公司,2010年10月29日(30日,31日为星期六,星期日)现在因公司我所在的条线要并入广东总公司,不需要我们现在的岗位,公司就要求我们离职,且办理了离职交接表,和武汉子公司,湖北子公司分别都
我们公司在做脚手架的,有油漆车间,焊接车间。我想请问解除此类工作是否有职业病的危险?有什么法律规定员工离职要体检吗?体检费由谁出?
公司有提供包吃包住的规定,可当员工在周末放假吃饭时需要提前登记,如果登记了没去吃饭或者去吃饭了没提前登记就会被罚款。
您好,我公司现在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交保险,但有些员工不愿交保险,已经写了放弃签劳动合同和交保险声明,公司决定与其签订劳动协议并每月为其提供300元保险补贴,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劳动监管部门查起来公司是否要被罚款
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的某分支机构做财务工作六年,去年公司被一家外资收购,对外一直宣称战略联盟,现公司改变财务人员组织架构,要求所有财务人员调回总部工作,但因为这位朋友工作期限较长,且是当地的财务主管人员,公司称要求其留在广州继续工作,主要是与销售人员对接,因其他人均已经被辞退或调回总部,公司的这种做法
公司因资金不足停工一段时期现即将复工,宣布停工时公司与工人有口头协议停工期间支付工人基本生活费;现公司通知某工人前来上班,但该工人没按规定时间来复工且表示不想再来上班了,也未办离职手续,按公司规定是做自动离职处理。请问公司应该支付停工期间该工人的基本生活费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说明下我的情况,我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2010年在无锡地区投资建立公司,当时去我就就职于无锡公司,但因为就职问题,在今年4月份公司决定清算并对员工进行解雇。公司对我的解决时将我介绍到上海代表处(两者法人不同),并以这条件要求我写离职申请。因与公司的感情和行业的喜好当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