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面临清算将员工介绍到其他子公司的纠纷问题
关于公司面临清算将员工介绍到其他子公司的纠纷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说明下我的情况,我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2010年在无锡地区投资建立公司,当时去我就就职于无锡公司,但因为就职问题,在今年4月份公司决定清算并对员工进行解雇。公司对我的解决时将我介绍到上海代表处(两者法人不同),并以这条件要求我写离职申请。因与公司的感情和行业的喜好当时我就答应了。现在我已在上海代表处就职。
现有以下问题需咨询:
1.我这种情况是否算因公司原因被迫离职的?是否该和无锡公司签订协议离职证明?
那公司是否要支付我破产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2.我今后不会到无锡地区上班,那在无锡地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是否可领取? 当地劳动局说是因为公司办理退工时,说是个人主动离职,因此领不到失业保险金。需要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我要求公司证明我是被迫离职是不是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雨林(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5-31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