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深圳罗湖一家珠宝企业的安全主任,在这家公司已工作2年7个月(他成立了两家公司,之间在2家公司间来回调了3次)时。现公司认为我的工作过于单一,事情较少想要将其它行政方面的事情交给我,如管理保安等,还有就是工厂由罗湖水贝搬到布吉李朗,我不想接受我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及不去新的工作地点,请问题申请辞职是否有补助?如有应该补多少?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原公司名称变更,工作地点不变。我拒签是否有补偿?
我是06年8月1日正式进入某公司的,签定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到期,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没有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现公司发生了一些变化(我工作的B公司,是由A公司投资的,也就是A公司的分公司),B公司85%经营和生产都转移到了A公司,B公司人员前期也卖断部分,还有一部分人员在B公司工作,由于经营状态较差,公司经常一周三休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续签合同要求变更岗位及工作地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2001年5月进入公司,干到现在,签了三次合同,最近一次是2008年5月,到今年5月合同已到期,期间公司换了三个名称,今年公司要把我从成都调到广州去,说是要提拔和加薪,但因我个人家庭有实际困难,公司见我态度坚决不去,如果今年要续签合同,公司就要求我必须变换工作岗位,而且要变换工作地点,工资也要做相应调整,降
我是十年以上的员工,以前在总部办公室工作,经常外出办事,在总部外出时公司提供班车或报销交通费用,后来领导说因工作需要把我调到公司外的办公室,主要工作是在外边跑,这边没有班车,产生的交通费用领导也借故不给报销,这算不算是改变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我可以辞职并获得补偿金吗?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变更,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申请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
现在因工作地点改变,申请辞职,但原合同内没有注明工作地点,我在现在的地点工作半年了,现在申请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你好,我们公司总部在上海,工作地点在扬州。进公司后公司让我们和外派劳务公司签的合同。现在扬州的项目在12月底要撤了,公司想调我们去其他地方,我们不想去,请问是不是可以找公司赔偿?公司目前还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到我们,我们是否可以追要赔偿1个月工资?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于2007年被派到成都工作,关系/福利等还是在总部,和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是在成都。 现公司准备撤掉成都分部,想让我回北京,因我已在成都安家,不愿意离开。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需要注明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里面有这样一句: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于2007年被派到成都工作,关系/福利等还是在总部,和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是在成都。 现公司准备撤掉成都分部,想让我回北京,因我已在成都安家,不愿意离开。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需要注明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里面有这样一句: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
我现在公司已经入职近九个月,公司现在部门整合(我在的部门和另外一个 部门整合一起),要调动部分人员去其他地点工作。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合同有段话,大致这样写的:工作地点浙江省内,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协调一致,甲方可随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我的问题: 1、现在公司要调我去宁波或温州,不提供食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可以无条件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否违法?
本人认为是违法的 1、显失公平,变更工作岗位,内容应该是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合同签订之时变更工作岗位的事实还没有发生,剥夺了劳动者对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选择权。 2、缺少协商主体,具体什么样的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强度都没有确定,双方协商什么东西,没有协商的主体哪里来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