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执业资格培训机构在校招生,培训且负责报名,但此次未给绝大部分学员报上考试名额,并未告知学员,却是在考试地区私设考点,模拟正式考试同步进行,欺瞒考生,结果结束考试后第二天就被学员发现。考试当天回程时机构收走了大部分人的"准考证",但由于有的考生提前交卷自行回程。所以有几份准考证留在学员手上,日后,机构代理立即联系那几位当事人准备要回准考证。但是发现被欺骗的学员立即报警了,还好抢在机构前面那到了准考证。代理被带去询问,定的是民事纠纷。报案的后一天,一部分学员找到代理要求赔付全额,代理答应了,当天到场的学员都签字了,转天签字的学员都拿回培训费。其他一批学员是在代理给前一批分钱的时候,被组织到场,看到代理照名单在挨个退钱,且承诺那些学员也是签字后转天退钱。第二天后学员再联系代理,要么推托要么不接。且说和第一批退的钱数会不一样。直到现在没有明确答覆,且找不到人。 此次涉及到的学员至少90人,仅有不到二十人退到学费,即第一批退到全款的学员。当时报名交的费用是至少1500元/人。报名交费时给开具了收据,上面盖着XX财务专用章和代理签字。 现在公安局有备案和准考证那个证据,还有这一批受骗学员的名单。请问这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诈骗案?我们后面要怎么做?
有一人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而到处变造理由“借钱”,有的还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但就是约定还款时间还不了款,就这样借款多达二十多人,欠款达二十多万元。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和女友08年5月确定关系,两地两年,她在哈尔滨,我在枣庄,09年2月随我到枣庄,7月她独自去的济南,在这期间,她攻读研究生,一些费用都是我给她出,2010年她考取法学研究生后回哈尔滨,前后以学习的名义共向我要2万元左右,2010年我发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跟这个男人取得了联系,才知道这两个人从08年就在一起,这时
2009年4月1日某某共向我借款7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合计利息11万元,用于投资,并将合作社复印件给我,另外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证给我,因了解,合作社是父子经营但法人是儿媳,儿子为合作社的总经理,且经营期间一直是父子在经营,我便相信他,一段时间后我因急需用钱向其索要几万元,他都曾多次以种种借口不还。我还发现某某
请问此做法是否已经构成诈骗 问 题: 我和合伙人一起谈的项目,但合同是我签的,公司也是我的,项目结束后,还欠我几十万块钱,我的合伙人用假的公章在项目那里拿走钱以后消失,电话成空号,四处打听到新的号码以后,他又继续关机。
我是一名教师,我单位的校长和主任以单位名义向我借款2万元,借条内容无歧义,但是在落款时他们很有用心的写成了"借款单位:**中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益性)),自己签名有意写成"代表人"(2人均签字,单位出纳会计均未到场,唯一的一名见证人(我校教师,校长密友)都不愿签字).落款时间当天的时候也是该校长在职时间.主观上看似
一个女人因病过世,该女人的亲人有年过80的母亲一人,丈夫和独子,以及几个兄弟。其丈夫于女子过世数月后,领着他的岳母到当地公证处签下一份公证(因老人不认识字,所以内容不详),此后该老人几个儿子得知此事,与其母到公证处要求取出当日公证一看内容,却被拒绝。 问:1、老人是否有权利要求查看公证书内容? 据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一个客户欠款近30万,年底关手机失踪,至今未出现,他租住的房子也已经退掉,请问他是否已经触犯刑法?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是个公司的业务员,如果追不回该笔款,我该承担什么责任?感谢您的回复指导,我非常着急!
收取货款没有发货,并且收款人已经找不到,是否构成诈骗,可以立案吗?
本人做手机外贸生意,与深圳一发货人员有合作关系,2月份在深圳有见面,发了一批手机,没有问题。三月份,由于本人在国外,通过网上与该人联系,准备发第二批,价格等都谈好后,本人通过网上银行给其账户转账货款64800元,3月8日转款,对方已各种理由拖延发货时间,一直到3月16号,对方告知已发货,3月17号查询货物并未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