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是否构成诈骗罪
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和女友08年5月确定关系,两地两年,她在哈尔滨,我在枣庄,09年2月随我到枣庄,7月她独自去的济南,在这期间,她攻读研究生,一些费用都是我给她出,2010年她考取法学研究生后回哈尔滨,前后以学习的名义共向我要2万元左右,2010年我发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跟这个男人取得了联系,才知道这两个人从08年就在一起,这时我俩才都意识到已经被骗,我现在想把这钱要回来,请问这是否够成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Kw3748(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0-11-26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