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书违反上级和同级行政机关的文件如何解释
现在有一个问题请教:某市政府对某历史遗留问题的建筑拆迁作出会议纪要,并有拆迁安置的简复单,国土局有拆迁方案,因几户人家未解决好拖延,该区的城管局在几年后作出违建行政处罚书,区政府作出违法建筑强拆令。
请问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违反什么法律法规?请予指教!
请问,我如果提出行政诉讼,原告是一个人,还是全家人,或者是所有受害人?如果开庭,一个人代表全体受害人员行否?
1,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后没想当事人送答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是否可以认为这样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2.行政检查 和调查人员只有一人参加是否可以认为他的调查无效? 3.行政调查人员向未成年人取得的口供上面没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签名是否可以认定这是无效的证据?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那么,企业提出应当由地市级国税机关作出决定的退税申请,从申请到作出决定,期限要求到底是多少日? 首先要由县区级国税机关审查然后上报。根据四十三条规定,20日内完成就
一个基层工商所所长可以行使上级工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权利吗?一个基层工商所所长有能力处理知识产权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第三十
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
1 行政许可的有权解释机关是发证机关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2国有农业土地开发许可证是行政许可吗?它的效力和作用是什么谢谢
如题,1.这个证明是要到市级人民检察院还是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2.申办这个证明我们企业需要提交,提供哪些材料? 3.多长时间可以拿到? 我没有分,但是很急,求好心人解答,希望详细....不甚感激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下级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在查清事实的基层上及履行了合法程序的前提下自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请问向农民购买了2亩地国土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并颁发了国土证,两年后纪委还能给党政处分吗?
2004年向国土局购买了8亩地用于兴建加油站,加油站在兴建过程中私自向农民购买了2.4亩地。2005年6月县国土局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颁发了国土证。2009年县纪委给予了行政相对人党政处分,请问:纪委的处分恰当吗?
请问,近日,某司法鉴定人因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条例被给予警告(同时在两个鉴定机构执业),那么他之前所做出的鉴定合法吗?法院可以采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