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男员工,他妻子今年四月份刚生孩子,他妻子现无工作,像这样的情况男方可以休一个月的晚育假吗?
法律上是有规定是说晚育的女职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其奖励假也可由男方享受,但现在的问题是女方根本没有工作,也没有生育险,那她还有什么产假或晚育假之说吗?如果女方没有产假或晚育假之说,那男方又怎么转由男方休呢?这点来说我不是太明白,请给予解答,谢谢。
女方为初婚晚育,男方为再婚再育。现合法生育二胎,请问产假应该怎么休?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一个月,请问女方可否享受奖励一个月的产假?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复。请问这个奖励的假有相关的文件吗?
合法登记婚姻,但是女方仅仅在蜜月期间男方家里居住不到半个月,之后就分居至今。请问这种情况男方可否要回结婚时的彩礼费?如何证明没有共同生活过?如何取证?请律师给予答复。
您好,我一个朋友和男朋友未婚生育一孩子后,女方带小孩回老家抚养,但是男方拒给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打电话过去问他,开始说不认识,现在电话都不接了,这种案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费等权益吗?如果诉讼孩子的抚养权是判给哪一方的机会大些?(小孩现在是7个月大)
(北京地区)我单位有一员工,他妻子今年四月份生孩子,但他妻子没有工作,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休晚育假吗?法律上是说女方生孩子是产假,如果晚育可多加30天的晚育假,如女方不休,也可由男方休。现在女方无工作,如何鉴定这个晚育假呢?是不是这种情况就没有产假和晚育假这一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