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伍军人1998年安置在交通运输局二公路收费站上班,属事业单位2011年8月8日,县政府以路烂为名,把还有2年没有到期,公路收费站提前拆除取消收费,发展县经济,我单位144名干部职工都支持县政府决定,说以后会转岗,在家等通知,可是2011年12月29日县政府件下,又没有盖县政府公张,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县政府作为人民政府骗我们干部职工,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要我144名干部职工签一份退职合同,不按时签的给我们三条路走,一、同意签退职、领工资总(工邻)(65%75%85%)不等。二、是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三、没有签退职合同,原领全额工资从2012年1月份起只发656生活费,在政府压迫下,现我们都无法生存了,现在是什么社会,中央三令五声强调“和谐社会”难道我们县一级领导都成了土皇帝,中央有政策下面就有对策,现在的县一级人民政府真是一手遮天山高皇帝远谁也管不了,多次和政府部门沟通上访都无用至今144名干部职工经不起恐吓威胁情况下剩下10名干部职工正斗争希望社会人士支和各位律师帮助我们,我们要求在同等事业单位交通系统转岗不下前,温总理不是向世界宣布了中国没有下岗吗?我们也是原油税改革之一,在没有妥善安置转岗前工资不变待遇,听听社会声音。
请社会各个人士为我们这些人,指一条光明的道路。谢谢!
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
请求人: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村民(名单附后)。 请求代表人:孙训诗、祁开明、孙传江、刘安考、刘安松。 请求事项: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求责令行为人赔偿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东海县牛山镇西
我父亲是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每个月享受110元的救济金。但是他老人家不幸于今年5月10日病逝了,剩我母亲一个人单过,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母亲能否申请到部分救济金的遗属补助?请您不吝赐教.
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恶意拖欠工资、违法辞退职工的法律责任
我与公司已连续订了二期固定期合同(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2012年4月12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本人期间故意不续订合同,并拖欠工资2011年6月~2012年4月12日的工资,在本人于2012年4月11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讨薪后,用人单位于2012年4月18日发出辞退通知书,为报复我们
我父亲1994年以前是政府国家干部,但因病去世。这么多年来,我妈没有得到政府的任何关照,更说不上抚恤金。现在我妈60多岁,老弱病不少,因此我请问这应该怎样申请抚恤金。有请知情人给予答复!
2008年初我通竟标方式购得当地居委会拍卖的一片林木,数量在1000立方左右,合同上有明文规定砍伐手续和税收由卖方负责,而我则需要在自签定合同日起7天内完成砍伐,7天内砍不完所剩林木由卖方另行处理. 当我砍到第六天的时候被当地林业局告知我因无证砍伐已经触犯法律,造成乱砍乱伐.并被勒定当即停止砍伐.现在由市林业局对我提
我是一名事为单位的职工。于2011年11月份与妻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四月因有人举报我前妻意外怀孕告到县计生局。县计生局接到举报后便责任我单位要求我限期将前妻找回,不找找回的话,便对我实行双停(停岗停薪)处理,而我现已离婚五个多月,而且与前妻没有任何联系,叫我上哪去找?况且县计生局只仅凭举报一个电话短
我2006年贷款2000万,在农村土地上建盖厂房40亩(土地性质是跟农村租的,使用期限为40年),2011年政府说此建筑是违法建筑被强制拆除,每平方只补助了30元钱。可怜我一生的奋斗变成了一堆建筑垃圾,还欠下银行巨额贷款,当时死的心都有了。请问政府这样做是对的吗?村子里租地给我是违法的吗?村子是否要对我的损失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