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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

干部职工违法计划生育问题 我是一名事为单位的职工。于2011年11月份与妻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四月因有人举报我前妻意外怀孕告到县计生局。县计生局接到举报后便责任我单位要求我限期将前妻找回,不找找回的话,便对我实行双停(停岗停薪)处理,而我现已离婚五个多月,而且与前妻没有任何联系,叫我上哪去找?况且县计生局只仅凭举报一个电话短信对我采取这样的行为有这种法律依据吗?我想请律师给予法律帮助及指点。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前妻已意外怀孕五个月,也没找着人,也没有发现小孩,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我的小孩。他们这样的行为对吗,县计生局只下了一个督办函。要求本单位对我实行双停。恳请律师给予答复及给予相关法律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凡尘往事(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2-05-2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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