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租农村土地,没看到一式三份的《全同书》,只凭一纸签字,私人承包商算不算违法行为?
现在在农村的家里,农民都有一个比较苦恼的问题?因为家里现在年轻的都在外面打拼,家里有些什么事,都是老人在打理。外面打拼的根本就一年到头没有多少时间操家里面的那些事情。这不,近年来,国家不是搞一些新话题吗?让各村,各乡,各镇发展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收入保障水平,这是好事啊,但在我那村里就变成坏事了。征租
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时,送达回证里的受送达人不签字,我们当找几个见证人来代签呢?一个行吗?
1、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时,送达回证里的受送达人不签字,我们当找几个见证人来代签呢?一个行吗? 见证人是需要签字的,我是问一个见证人签字行不行?
属村小组所有的一块集体土地被本小组的个人私自卖给非本小组的人盖房子,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对这样的事情村小组应该怎么样去维护集体的利益。那块土地村小组没有土地证,但当地都知道那块地是村小组集体所有。
请求政府依法治理被反映人的乱卖土地、乱开发土地从中牟利、侵害全体村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返还我们的土地。 事实和理由: 2004年时,市政府要在我村范围内[即少室路北端西侧]建学,涉及我组村民大部分承包地,村民们深明大义,积极配合政府,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被组里按人头平分,对此设计的村民无怨无悔,因为建
我前年买的房,钱都按合同里交了,前些时间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叫我们补钱,说什么建楼时面积超了一点,要我们补6800元的钱,后来大家都没去补,建委没办法就也发放了房产证我们。现在领土地证时土地局又跟开发商连手,我们不交这钱土地证就不发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程序违法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撤销,但没有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下级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在查清事实的基层上及履行了合法程序的前提下自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租用村里公共土地建厂房,土地是村委的,房屋是租用人的,租用人租用时间早已到期10多年,因亲戚朋友关系,碍于面子,租用人是老人了,村委未收回此公共土地,现在租用人的子女以老人屋顶漏雨为由,拆除原厂房,为老人建设民宅,未经村委统一规划测量,这样做违法吗?且,本村尚有32家村民未解决民宅问题,都没有宅基地,租
2011年6月份,我村支书在没有上级单位文件和和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骗我(村小校长)将学校的一栋旧校舍和与旧校舍相连的半晌院内地出让给村里了,今年我校校舍翻建,想在旧校舍翻建,村支书却以校舍已经出让给村里据不让拆扒翻建,请问我校能要回旧校舍产权和院内土地吗。我和村支书的行为是否违法?
2011年6月份,我村支书在没有上级单位文件和和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欺骗手段骗我(村小校长)将学校的一栋旧校舍和与旧校舍相连的半晌院内地出让给村里了,今年我校校舍翻建,想在旧校舍翻建,村支书却以校舍已经出让给村里据不让拆扒翻建,请问我校能要回旧校舍产权和院内土地吗。我和村支书的行为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