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公司为原政府国有企业改制成的股份制公司,继续承担政府拆迁的一些改建任务。所以,在公司的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企业管理者的一些问题,特向您咨询。比如: 一,在任职期间,未按股东大会决议在股票上市当日出售股票,造成损失的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注:该领导现已因贪污被判刑) 二,未经股东大会同意,擅自拆借资金给个人和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三,将车辆权证办理在个人名下后再转入公司名下,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四,员工津补贴帐务处理不规范,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五,发放代扣代缴税费手续,未作帐面处理,也没经过股东大会公开代扣代缴税费手续费的有关规定和使用情况,擅自将代扣代缴税费的钱私分(未进行帐面进行,没经过公司帐面)该承担什么责任?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擅自执行公司预算方案应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我们小区丢失车辆,物业公司不赔偿的问题(韶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小区)寻求法律
大家好: 我是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丽景教师新村小区的业主,在这里把我家丢车及与物业的答复给大家说明,请大家帮帮我怎么办! 事件经过:2008年9月1日17点50分左右,下班回家后电动车停放在小区的停车棚,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被盗,就立即打电话给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情况。他们回答是:开会商议一下。然后我又
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问题
如题,高法在2001年有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法[2001] 156号)说明此类案件的诉讼费可以半费,其中标明,该文件至2006年2月28日废止。 2006年高法又印发《延长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减半缴纳诉讼费用期限的通知》(
公司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了清算工资的方法,从而导致员工在离职办理工资结算时被克扣了一部分工资,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
我是公司外派到贵州省工作的员工,自今年来,公司无故克扣本人的工资及奖金,几次与公司老总沟通,应补回本人今年1—7月份的工资及奖金未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将如何拿回我应得工资及奖金,又如何追讨我的合法权利赔偿金,请给予法律解答为盼!
去年,我签约了一家经纪公司,签了两年,交了10000。合同里甲方保证提供培训课程,上镜活动机会等。暑假我上了课,结果我上大一的一年里,没有受到他们的任何活动通知。 前两天,我去找到公司老总,她说公司都换人了。期间,我的助理经纪人电话都打不通,才知道都已辞职。居然没人告知我。 我说既然这样,咱们解除合同,
我接受了一个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全部都是我们的人。 1、现在不知道要不要换印章? 2、不知道以前的印章备案了没,听说在公安局备了案就有印章住处管理卡,但是没有。 3、要是有必要换的话,是什么流程。换印要备案吗? 4、如果要备案,是在工商还是在公安? 如果前法人或其它人拿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办事呢。 不是担
公司刚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因为之前开会说参加旅游的人员必须保证半年内不离职。旅游回来我交辞职的时候,领导要求我把旅游费用交了。我想用年中资金抵,但是年中资金还没发,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给我年中奖,我就必须交这个钱么?请解答,万分感谢。
1、公司分立过程中,有哪些税种,分别如何缴纳?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处。 2、公司分立后产生的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确定? 最主要问题集中于有哪些税收需要缴纳
公司刚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因为之前开会说参加旅游的人员必须保证半年内不离职。旅游回来我交辞职的时候,领导要求我把旅游费用交了。我想用年中资金抵,但是年中资金还没发,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给我年中奖,我就必须交这个钱么?请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