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私立学校的教师,我的产假刚好的暑假期间,按照合同上的签定暑假学校是只发平时工资的一半,我的产假刚好有两个月的时间是暑假期间,请问学校是应该按照平时工资发给我,还是应该按照暑假期间的工资发呢?
我对象是去年7月份请假到11月份生宝宝的,请假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的,可现在又要拿回请假期间发放的工资叫我对象去什么社保那里去拿,请问这样可以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公司是一家山东企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公司之前一直没给交保险,2011.11月在第三方上的北京险,让公司补一年的保险公司没给补,因北京市规定外地人口不能上生育险,2012年1月才上生育险,我的预产期马上就要到了,但公司通知我,在我产假期间,不享有任何工资待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向公司争取自己
您好! 我是一名深圳市民办学校的教师,因怀孕六月初的预产期,想从五月开始请产假,学校给的产假工资只有1000元/月,而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500元/月,我个人工资是3200元/月,请问这合法吗?另,学校暑假工资是1800元/月,暑假工资我能拿到吗?学期末每个教师都有奖金的,只是多少不同,请问这个我能拿到吗?谢谢!
平时工资固定3000 然后公司以1800的最低基数交的社保。现在产假期间他们就发1800给我,有法律保护么。。最后的生育津贴据说还有部分是给公司,自己拿不到的。
有一位同事,2011年12月19日查出怀孕,随即就请了长病假在家休息,预产期为2012年8月13日,请问,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她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公司是从2012年1月至8日发她病假工资,还是前3个月发病工资,后几个月仅帮其交纳社保?
在幼儿园签了3年的合同从2012年3月1号 到 2015年2月28号,做完1学期到2012年7月中旬,刚好放暑假,下学期不做 了,假期有没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