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个多月前,我在英语早自习时候遇一学生不守纪律还欺负人,当时我打了学生两巴掌 但没有打疼,但因为怀孕两月,我一怕打了学生我出问题,因为我之前自然流产两次,想到这里 我气的全身发麻 于是其他学生叫来我的老公,他也是教师,张掖肃南人,特岗执教到我们天水这里的,也怕学生气坏我 就没有忍住 踢了学生几脚 谁知半个月后 学生家长找来说要给娃娃看病 娃娃屁股疼 于是 我们到县医院做了检查 没有任何问题 大夫说也不用吃药 回来后 我当学生面给那娃娃道歉 后来又隔了半月 学生家长又说孩子腰疼要去更好的医院检查 我们也检查了 检查结果是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好几年的病了 大夫说也不用吃药 睡木板 拉引体向上就可以了 我们请家长和孩子吃了饭 又给了两百元做安慰 期间有班主任作证 家长说再没我们任何事情了 原以为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可是 今天孩子的爷爷又找到了学校 说他怀疑医生不给孩子取药 是我们又勾结 还要坚持继续让我们给孩子看腰椎间盘突出 本来说好 今天下午要和学校领导一起协商解决的 可是他们却将我的老公告到了教育局
班主任杨某口头拟定班规,扣分罚钱充当班费,考试退步上交东西,不交的要不请家长,要不“劝退”。 请问高中教师有权罚学生金钱或物品么?什么叫“劝退”?合法么!该怎么举报!
学生在校外补课(教委严令不容许补课)出来的路上,俩同学嘻玩追赶-------乙端杯茶从补课处走出来,被甲有意将茶碰翻在地,乙追甲,追上后从背后将甲抱倒在地,造成甲学生大腿骨折。请问:学校要承担何责?双方家长各需承担何责?(学校有为学生集体办理40元的意外险,甲同学未办理农村医疗合作险。)
弟弟是一名学生,在暑假被学校集合一起去深圳工作,在工作宿舍农药中毒事件
我弟弟是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技的一学生。在 2011年8月7号被学校集体参加在深圳泰日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暑假工作,学校和工厂签订了集体合同。我弟弟在宿舍休息发生气味性农药中毒,导致当场昏迷,口吐白沫。去医院治疗期间出现,幻觉,恐惧,失忆,全身麻痹,溃烂等。公司说是,因为宿舍里多虫,要消毒所以用了敌敌畏,
在网络上发帖阐述了一个中专老师罚学生钱的事情,并且向教育局打电话反映,事情是学生带手机去学校,老师没收的手机,还罚了钱,第一次50,第二次100,学生的生活费紧巴巴正好半个月的开销,我们家长觉得老师可以用其他方式来教育孩子,因为生活费扣去了,学生得挨饿,也为了避免学生将来某个时候假借着老师罚钱的事情,向
前天晚上因为和同学在一块喝酒,和一个学生发生了口角,随后在醉酒的状态下,我们发生了肢体冲突!最后发现那个学生头部有一个两厘米的伤口,身上有淤青。于是我们赶紧和他一起去医务室,但是医务室没有CT之类,我们又转到市中心医院,做了相应的检查后,医生说病人目前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头上那个2厘米的伤口要缝针。当天
前天晚上因为和同学在一块喝酒,和一个学生发生了口角,随后在醉酒的状态下,我们发生了肢体冲突!最后发现那个学生头部有一个两厘米的伤口,身上有淤青。于是我们赶紧和他一起去医务室,但是医务室没有CT之类,我们又转到市中心医院,做了相应的检查后,医生说病人目前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头上那个2厘米的伤口要缝针。当天
2011年4月29日第二节下课,我班两名学生参与了邻班男生殴打女生事件致轻伤,共花费29861.94元人民币,我应赔偿多少。我当时上厕所了,后期知道的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