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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生课间遭遇殴打事件致轻伤我应负什么责任

学生课间遭遇殴打事件致轻伤我应负什么责任 2011年4月29日第二节下课,我班两名学生参与了邻班男生殴打女生事件致轻伤,共花费29861.94元人民币,我应赔偿多少。我当时上厕所了,后期知道的这件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尹淑芹(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2-05-23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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