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事回家看看回来以后公司给打自动离职不给发放上月工资????
按我公司规定,员工要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但是我辞工,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理由,一直不肯批。这个月我连续4天没有上班,没有请假。公司规定连续3天旷工算是自动离职。这个月上了差不多20天的班。按劳动法,公司有权利不给我上个月的工资吗? 【注:我和公司有签过劳动合同,但是只是单份的。只有公司有,员工都没有,那这
合同规定: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发放离职当月及上月工资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员工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将不发放离职当月及上月工资。请问这一条是否合法有效?
我是实习生,两个月的试用期,到5月19号才算满试用期,但由于学校有事,请过两次假,现又要请假,经理态度不好,当初面试时有说过学校有事可以请假。自己也觉得这公司学不到想要的,想辞职,公司有权利不给工资吗?还是会扣留工资?没有签任何合同,公司会不会不承认?
由于事情是发生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公司放假了,无法办理请假手续,所以有三天没去上班,但是第四天我去上班的时候,经理就告诉我说我自动离职了,且不发放我四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司有一员工要求请1个月假,当我司正是缺工人之时,故只允许请假几天,此员工于却于次月一声不吭走了,没来上班。我司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留其工资未给予发放。现该员工归来强烈要求给予发放其工资。我司应该给予发放其工资吗?(注:我司与该员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需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司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单。)该员工的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了九个月(已转正、没签合同),我2012年7月份入职—2012年4月9号提交离职申请书给公司(30号离职的),然后我有急事需要提前,4月11号我去公司说明我的情况要求12号离职,公司不同意,我就自动离职(公司相关物品已交回公司),(4月9号申请书没收回.4月份排班表10.11.12号是休假的)。然而公司回复:
公司已经拖欠工资4个月,想要离职的同时要回拖欠的工资,是在职申请仲裁还是离职申请仲裁?
公司从1月到现在就没有开工资,说是经营出现在问题,但是一直正常运行;因为本人需要工资生活,所以决定离职,但是离职的时候想拿回拖欠的工资,但是公司说是离职可以,工资不能给发放,需要等有钱时发放,现在想问我该怎么办,是离职然后去仲裁,还是在职申请仲裁,还是找其他部门
在公司降低起初承诺工资薪酬的前提下,本人起初签订合同期未满自动离职需赔偿培训费的条约是否依然有效
本人是该公司以与另一公司合作的名义共同招聘上岗的员工,因此本人的薪资一直是由两方公司共同支付的,如今进入该公司工作已经快两年了,刚进入公司时公司给予了一定的薪资报酬承诺,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培训,同时让签订了一份合同期内离职需培偿培训费的协议,现双方公司的合作已经因某种原因终止,其中一方支付的薪资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