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两个儿子,但兄弟间向来不和,由于本人当时是城镇户口,需要借父亲的名义打出建房报告,房子的钱都是由本人所出,后来,二老主动提出和我们便去公证处做了一份房屋赠予协议,并在建房后一直抚养二老。包括到现在本人都是负责二老居住,但拆迁时父亲却说要分一部分给老大,我们之前的赠予协议是否完全生效,现拆迁是否可以根据此协议,由本人来签字?
拆迁办的人说一定得由我父亲签字是否合理?现父亲要求给老大一部分我们是否可以根据之前的协议拒绝,如果接受,那应该如何处理呢?望各位律师辛苦,稍作详尽些的解答,解我困惑,在此万般感谢。
04年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未办理过户,但卖方已收买方房款,并已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但在09年底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04年签订买卖协议的人与实际过户人不符,买卖协议是由他人签的实际过户人的名字,请问这份买卖协议可以视为无效吗
此房屋为某夫妻共有,年前户主与我签定合同,将此房屋卖给我,我已付完房款。但是现在户主妻子来找我,说买卖房屋的事情她并不知情,这个买卖合同不能成立。问现在这个合同是不是生效,我应该怎么办?
06年的回迁房,转卖给了朋友的亲戚,当时没有办房产证,只签了买卖合同,但签名、手印都不是本人,夫妻双方都不在场,是由朋友和其亲戚在开发商处全权处理的。合同没有提及违约赔偿问题。今年开发商通知办房产证,需要房主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请问现在收回房不打算卖了,提起诉讼可否胜诉?
情况是:87年前的楼房,产权是公婆的(户口是独立的),(包括农村土地的承包证)都是两老人的,公婆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宅基地333平方的产证是我父母的。 82年我父母结婚就跟公婆分户,房地分离可能这原因。现在的问题是拆迁只认宅基地,不认房屋的产权人,甚至都不要公婆签字。问过当地的一把手,确认两个本本都是有效的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
我母亲1988年从军队退休,按政策应分配一套住房。但我母亲2000年去世,该住房2001年才分配下来,2003年入住。后由于种种原因,该住房一直未按政策出售给我们。 我有一兄、一妹,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母亲去世前我一直与母亲同住。那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我哥曾跟我说过,由于母亲主要由我照顾,母亲去世后房子归我所有。但
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是我本人签字,但是补充协议是我孩子签字。现在由于家里有点情况,可能买不了了。我能据此投诉中介,并要求中介赔偿定金、退还中介费吗 现在是买家要求按补充协议时间付款,否则就取消合同并没收定金。我可不可以投诉中介,并要求中介赔偿损失?
未取得预售证的房产,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签字的不是本人,该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上是父亲的名字,但签字、按手印的是儿子,已经交付了总房款的20%,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开发商能否以不是本人为由,说该协议是无效协议? 那该协议是对谁有效?父亲还是儿子?
因一家人在外地打工,当地政府在户主和本户口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们的户口改为了农转非,原因是大队干部欺骗家里80岁的老爷爷说办理了有好处,爷爷将户口簿拿给了大队 上交了乡政府,我们回家才发现,询问乡政府,区派出所,县户籍科都不给做出解释,也不受理,请问我的权利改如何受到保护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已于去年过世。但是,我父亲在我母亲身前就有一个小三。那个小三现在怀孕了,我父亲让其打胎。但起拒绝,并躲了起来。现在我父亲想和我签订协议,说我母亲和父亲共有的那套房子以后归我所有。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那个小三如果小孩真的生出来,有资格和我争这套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