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纠纷典型案例:发包方反诉质量索赔 1200 万,法院仅支持 150 ——万 从一起真实案例看工程质量责任认定
工程质量纠纷中,发包方动辄以质量问题反诉索赔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但法院最终支持的
金额往往远低于预期。本文通过一起郑州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真实案例,拆解工程质量责
任认定的关键逻辑,帮助施工方在面临质量反诉时有效应对、降低损失。
一、案件详细情况
2021 年,郑州某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方")完成某商业综合体项目的主体结构施
工,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就剩余工程款产生争议。施工方多次催要未果,遂委托律师提
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
发包方在收到起诉状后,迅速提出反诉,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施工方赔偿质量
修复费用及停工损失共计 1200 万元。发包方主张:地下室存在渗漏、外墙保温层脱落、
部分楼层楼板开裂等问题,均系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所致,因此产生了大额修复费用。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层面:第一,工程所涉质量缺陷是否确实由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导
致,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材料问题或后期使用不当等其他成因;第二,发包方主张的
1200 万元损失金额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式。
本案案号为(2023)豫 0191 民初\*\*\*号,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闫彬彬律师代理施
工方参与诉讼,针对发包方的质量反诉进行了系统性的抗辩。
二、律师代理思路
面对发包方 1200 万元的质量反诉,闫彬彬律师从以下几个维度展开了代理工作:
(一)厘清质量缺陷的真实成因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往往是多元的,不能简单地将所有缺陷归咎于施工方。代理律师
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质量缺陷的成因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部分渗漏问题与
地下室防水设计方案的局限性有关,外墙保温层脱落与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所提供
的保温材料粘结强度不达标存在直接关联,楼板裂缝中有部分属于温度收缩裂缝,在合理
范围内,不构成结构性质量问题。
(二)质疑损失金额的合理性
发包方主张的 1200 万元修复费用,系其单方面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报价,并未经过规范的
造价鉴定程序。闫彬彬律师指出,该报价存在工程量虚增、单价偏高、部分修复项目与实
际质量缺陷不对应等问题。同时,发包方未能提供完整的修复施工合同、发票及付款凭
证,无法证明该损失已实际发生。(三)固定施工过程的质量合格证据
代理律师梳理了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证据:各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监理单位的验收签字确
认、材料进场的检测报告、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操作,关键工序均经过监理验收合格。
(四)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
相关规定,发包方主张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当对质量不合格的事实及损失承担举证责
任。在发包方举证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反诉请求不应得到全部支持。
三、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闫彬彬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鉴定机构的结论证实了质量缺陷成因
的多元性,法院据此认定:施工方对部分质量缺陷确有一定责任,但并非全部质量问题的
责任主体。
最终,法院对发包方主张的 1200 万元质量反诉请求,仅支持了 150 ——万元 这一金额仅
为发包方反诉金额的 12.5%,大幅降低了施工方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
发包方自行委托第三方出具修复报价,不能作为认定损失的直接依据,损失金额应当以司
法鉴定结论为基础进行认定。
这一裁判结果意味着,施工方虽然承担了一定比例的质量责任,但原本面临的 1200 万元
巨额索赔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四、律师点评
闫彬彬律师结合本案代理经验,对工程质量纠纷中的几个核心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1. 质量责任并非"一刀切"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涉及设计、材料、施工、使用维护等多个环节。发包方不能将所有
质量缺陷笼统归责于施工方。根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但该责任以施工行为与质量缺陷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为前提。如果质量缺陷系设计缺陷、甲供材料不合格或其他非施工原因导致,施工
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损失金额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在工程质量反诉中,发包方主张的损失金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单方委托的修复报
价、未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虚高的修复方案,都不应被法院采信。根据《民事诉讼法》
及相关司法解释,损失金额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予以确定。这一点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1200 万的索赔最终仅被支持 150 万,核心原因就在于发包方
未能充分举证其实际损失。
3. 施工过程资料的重要性
本案能够成功抗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了完整的验收记录、检测
报告、监理签字等资料。在郑州建设工程纠纷实务中,闫彬彬律师经常遇到施工方因过程
资料缺失而无法有效抗辩的情况。施工企业应当从项目开工起就建立系统化的资料管理制
度,确保每一个关键节点都有据可查。
五、给同类当事人的建议
对于正在面临或可能面临工程质量反诉的施工方,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不要因对方索赔金额高而轻易妥协。 发包方以质量问题反诉,往往带有施压目的,
试图以此抵销或减少应付工程款。质量责任的认定需要依据鉴定结论和证据,而非一方的
单方主张。
第二,及时申请质量缺陷成因鉴定。 不要被动等待法院分配举证责任,主动申请鉴定可以
从源头上厘清哪些质量问题确实是施工造成的,哪些是其他原因导致的。
第三,系统梳理施工全过程资料。 验收记录、监理日志、材料检测报告、隐蔽工程照片、
设计变更通知等,都是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关键证据。
第四,委托专业建设工程律师介入。 工程质量纠纷涉及法律与工程造价的交叉领域,律师
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专业能力,还需要理解施工工艺和造价规则,才能有效应对质量反诉中
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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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闫彬彬律师 |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追讨、工程造价鉴定、执行回款
联系电话:13733169932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北路 36 号双子塔南塔 55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