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夫妻离婚约定宅基地房屋归属,拆迁补偿按谁的算
发布日期:2026-05-22    作者:周运柱律师
夫妻离婚约定宅基地房屋归属,拆迁补偿按谁的算周运柱律师回答:
离婚协议 / 判决已经把宅基地房屋明确归一方(比如男方),拆迁时:
一、两大类补偿 1)房屋 + 土地补偿(“砖头 + 地”) 2)人头安置部分(“人头”) 二、离婚约定房屋归一方,实务怎么算(上海) 情形 A:离婚协议写 “房屋归男方,女方放弃一切动迁权益” 情形 B:离婚协议只写 “房屋归男方”,没提动迁 / 人头(最常见) 情形 C: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屋归一方 三、容易踩的坑
  1. “空挂户口” 不算:户口在,但长期不住、无承包地、不履行社员义务 → 可能不算安置人口,无人头份
  2. 他处有房直接排除:福利分房、公房、之前动迁过 → 不能再享受人头安置
  3. 离婚协议写死 “放弃动迁” → 人头也没了
  4. 宅基地不能单独分:地随房走,房屋归谁,土地补偿就归谁
  5. 四、周运柱律师总结
房屋补偿按离婚约定算,人头安置按户口 + 资格算;房归谁,砖头归谁;人在户、符合条件,人头就是谁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