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辩护了一起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一个女性,是主犯第一被告的女朋友。在这起案件中涉及的金额比较大,高达上百万元。如果按照诈骗罪来量刑的话,这些被告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名女性被告的母亲已经患有乳腺癌,若判十年以上,可能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女儿了。这名女性被告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在辩护的过程中以及法院开庭的庭审中,根据法律的程序对未成年人被告进行了现场的教育和感化。辩护人提出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原话也被法官写进了法官寄语中。我们通过这个案件希望未成年人在社会上,不要与违法犯罪者为伍,不要与犯罪分子走的太近,要有一双能够辨识善恶的眼睛,远离不良分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应当属于从犯,要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最后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是类似罪名的案件中对被告人最轻的刑事处罚了,是我们刑事辩护成功的又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