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某涉嫌诈骗罪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一、案件情况: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万某某在原单位结识了个体的同年龄段的单身女性李某,李某将万某某挖到自己店里工作。不久,李某与万某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李某不时为万某某买东西,并给万某某几十万元钱财,并多次怂恿万某某离婚。后万某某禁不住妻子的阻拦,打算与李某断绝关系并提出辞职,不甘心的李某多次作闹后诬告到公安机关,说万某某骗取其钱财几十万元并骗色,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讲万某某刑事拘留。
二、律师办案:
代理该案后,肖律师经过会见详细从万某某及家人处了解案件事实,判断本案不应属于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鉴于家属委托时即将到批捕阶段,正好是辩护的黄金期,魏律师立即组织材料展开辩护。后检察院不予批捕,万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三、辩护结果:
万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不了了之。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办案总结】
侦查阶段如遇不应当属于刑事案件的案件,一定要立刻及时委托律师辩护,不至于错误越来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