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东所在地有权管辖吗
起诉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东所在地有权管辖吗
实践中,起诉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情况非常多,那么,这种情况下股东所在地是否有权管辖呢?
一, 为什么要起诉股东
主要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民诉法说被告所在地有权管辖
民诉法就一般案件管辖做出了规定,认为被告所在地有权管辖,这也是方便诉讼的原则。
三, 部分法院对被告所在地作出缩小解释
我看了部分法院的裁判文书,他们认为被告所在地是指实质性的基础关系的被告,而非形式上的被告,比如一人有限公司,一般来说基础关系相对方是公司,部分法院就认为以公司所在地确定被告所在地,我们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
四, 对管辖权裁定不服一般可以上诉
最终由二审法院确定一审法院究竟有没有管辖权。我们还是坚持认为,既然民诉法没有对被告做出缩小解释,就应该以诉状上的被告为准,如果涉及不同法院,原告就应该有选择权。以上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