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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G先生成功退回杭州市萧山区某商品房10万元定金
发布日期:2022-07-07    作者:陈旺律师
购房时间:2022227日,支付10万元定金。
购房目的:自住、婚房用途
开发商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宣传距离地铁站800南站新城东门户前景澎湃,低于备案价出售工抵房
楼盘实际情况:楼盘距离地铁站1.3公里、并无工抵房房源出售
放弃认购原因:宣传的与实际距离地铁站不符合、出售工抵房价格不能体现到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担心后期按照原价支付房款。
处理时间:委托人2022322日委托处理,2022512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办理退款,526日收到10万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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