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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G女士成功退回江苏昆山某商办公寓定金5万元
发布日期:2022-03-14    作者:陈旺律师

由于工作原因,G女士想长期定居于昆山,2021年11月28日,G女士带着这样的目的前往昆山某楼盘看房。看房期间,销售人员不断以交通便利、实际使用面积大、可投资可自住等楼盘利好消息劝说G女士购买,G女士参观过样板间后,非常满意,产生的认购意向,遂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交了5万元定金,签订的认购书。

回家后,由于是第一次买房,G女士没什么经验,所以想要了解更多的买房技巧和信息,于是G女士向昆山的相关部门咨询,得知自己所认购的物业属于商办公寓,只有40年产权,且不能用以居住。G女士立即找到开发商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开发商承认该物业是公寓,但是坚称是商住两用公寓,是自住投资都可以的。这明显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符合,G女士明白了开发商为了促成交易,故意隐瞒楼盘用途,甚至误导欺骗自己说该物业是可以居住的。这完全违背的G女士买房的初衷,G女士坚决不想再继续购买该物业。可是开发商认为自己没有过错,G女士如果不继续购买就构成违约,按照约定将要被没收定金。G女士不甘心白白损失定金,但自己作为上班族,完全没有精力去与开发商周旋,于是G女士找到了我们团队,并决定委托我们帮她追回定金。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派出专业的人员进行取证,制定方案,与开发商交涉。在我们团队的齐心协力下,自接到委托起不到一个月时间,开发商就答应退款了,2021年12月30日,G女士前往售楼部办理了退款手续,2022年1月21日,G女士收到全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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