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份黄先生所在的村子开始进行拆迁改造,村委会下发补偿安置方案,方案规定2018年3月13日之后建设的房屋每平米只给予几百块的补偿,在此之前建设的房屋按照一楼面积一比四进行置换,委托人四兄弟共三栋房屋,因户口没有分开,拆迁方称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因此只对其中两栋房屋按照方案补偿。
面对畸低的拆迁补偿和不合理的补偿方式,黄先生不断找拆迁方进行的沟通,希望能够得到改变。多次协商未果后,委托人收到房屋违建处罚决定。遇到这样的情况,黄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找到律师,帮自己讨回公道。
律师介入后,对案件内容进行了冷静的分析,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了财产保护,并同时着手调查更多征收拆迁信息。在稳步推进案件调查工作、做好对当事人财产安全保障的同时,律师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律师沟通函,并函告违建认定部门:已经诉讼维权,明确要求期间内禁止强拆。
对方收到律师沟通函之后,看到律师完善的准备和齐全的证据后,终于败下阵来,愿意对拆迁补偿重新进行协商。经多次协商,在第一次开庭前半个月,双方达成了共识,拆迁方答应了黄先生的要求,并签订了令黄先生满意的补偿安置协议。
黄先生根据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撤诉,委托圆满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