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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豪润达收行政处罚股民维权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1-09-23    作者:齐程军律师

德豪润达(002005)近日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6号)。
此前德豪润达因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于2020年6月2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4月7日收到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证监会查明,德豪润达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1、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停LED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10日,德豪润达召开总裁办公会,形成压缩芯片事业部规模、逐步关闭芯片工厂的决议。该决议形成后,公司即开始着手实施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及封装工厂的减产闭厂工作。LED芯片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关于芯片工厂关闭决议的形成及实施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属于2005年《证券法》规定的“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构成重大事件。德豪润达未就该事项发布临时公告,也未在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德豪润达虚增2018年度利润超34.58亿,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一)德豪润达少计提LED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超29.1亿元
(二)德豪润达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9500万元
(三)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2018年度利润超4.52亿元
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和申辩材料中提出了申辩意见,但证监局对相关意见不予采纳。并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冬雷、王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员李华亭、郭翠花、涂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员王建国、郝亚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05月14日成立,2004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005)。法定代表人王晟,主要产品为小家电、LED系列产品。


德豪润达8月27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9.76亿元,同比增加1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约1.69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096元。2020年同期营业收入约8.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8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36元。
因违规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适用旧证券法。德豪润达2018年虚增利润超34.58亿,即使是顶格处罚也只换来了60万的罚单。值得关注的是,除证监会罚单外,公司后续还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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