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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特征有哪几种?
发布日期:2021-08-08    作者:黄雪芬律师

 【摘要】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日趋多样化。本文通过建立统一和完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的具体特征来展开讨论。

【关键词】互联网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版权

一、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特征

(一) 无形性加深。知识产权是一种脑力劳动形成的成果,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特征。但是相较于网络环境下的无形,传统知识产权通常与物质相结合,而在网络环境下无论是文字、声音还是影像,均是以数字化为基础,并不附着于实际物质。并且随着知识产权载体的不断外延,由有形的物质向无形转化,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将会更加明显,并且与其关联性更高,融合程度更深。

(二) 地域性淡薄。便捷的互联网使得身处于二十一世纪网络经济时代的人们交流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足不出户即可以明晓天下事。既往受制于交流手段的限制,知识产权具有明确的地域性特征。然而,在网络环境下,此种不可逾越的鸿沟对知识产权的全球范围内传播构不成威胁。可以这样说,正是基于便捷的网络环境以及开放的互联网特征,知识产权在国与国之间、国家与地区之问的流动更加频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地域性色彩的日益淡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形势越发严峻。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成为当前面临的棘手难题。

(三)时间性受到影响。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转化不再需要传统的印刷与运输流程,使得其成果转化时间大幅缩短。而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所设定的保护时间期限在此种特征的影响下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挑战。

(四)专有性弱化。无论是哪个国家,在法律法规中均设定了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即:只有拥有知识产权支配权力的所有者才能够加以使用。此种特征在20世纪交流不畅的环境下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利帮助。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平台的开放性特征使得全球范围内任何一台电脑均可以与网络相连接,从中获取感兴趣的资讯。对于知识产权而言,一旦其流传于网络中,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可以传遍全球,导致知识产权所有者丧失了专有性,并且随着交流程度的日益提高,专有性弱化现象越发明显。

二、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网络版权屡遭侵犯。网络版权(Networkcopyright)是指文学作品、音乐、电影、软件、图片等脑力劳动下形成的知识作品,所有者同样在互联网中享有支配作品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不法分子为了谋求非法收益,往往会不顾及法律后果而直接对其知识作品进行改变或抄袭沿用,此种情形在当前社会中尤为普遍。知名的事件为根据《鬼吹灯》系列小说改编而成的《九层妖塔》电影,并未与网络版权所有者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将其上映,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三) 数据库泄密情形屡见不鲜。数据库是存贮无形的、具有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的数据信息的场所,随着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重要性与13俱增。尤其是电子数据库的出现,更是为知识作品存储提供了便利条件。当电子数据库普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使用后,数据库泄密问题随之涌现,如何保护数据库不受非法入侵成为重中之重。

(三)域名抢注昭然若揭。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内容日益多元化,企业域名属于其中之一。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舞台中利于不败之地,必须建设并经营好企业门户网站,吸引更多的人浏览与关注。但是,随着企业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企业网站域名被抢注事件屡屡发生,给企业管理者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者敲响了警钟。例如李嘉诚创办的长江实业与深圳市融资城电子商务公司关于“长江实业”域名之争,即为典型案例。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

(一) 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保护网络信息的知识产权最终还是要依赖于技术实现。根据当前的情况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技术支持。

1.防火墙技术。通过包过滤、电路级网关和应用级网关来达到控制用户权限的效果,用来预防外来的恶意信息的侵入和内在信息的流失,从而能够有效将互联网与用户内在的网络相隔离,使使用者内在网不受外来入侵。

2.网络权限设置。通过用户的不同需要在网络上加强权限设置,如果只想让一部分人或者指定的人看,就可以设置用户权限,并且加上设置回答问题进人的方式。

3.网络加密技术。采取加密技术与数字署名技术通常使用在收集传输过程当中,当前情形下网络加密技术的方式采用不对称和安好协议等J。与数字签名技术相结合,能过准确知道网络传输文本是否真实。这样就能很好地阻止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取与篡改。

4.添加水印防伪技术。通过利用数字水印技术。将一连串加密的数字隐藏在允许的文本中,这样就可以达到用户不能随意更改,只能在显示屏上浏览阅读。只要该文本被复制,就会连水印都会在文本中央明显显示版权的信息,这样只能通过向作者申请并且合理使用就能够进行正常的浏览阅读和复制文本。

5.数字指纹技术。其实数字指纹技术与添加水印技术相似,从实质方面来看其实是一样的,此中二者之间有所差异的是数字指纹在其数字作品中嵌入的是作品的使用者和传播者的表识信息,而添加水印则嵌入的是作品所用者的标识信息,出品人可以通过将不同用户的地址或者是序列号作为不同的指纹镶嵌人作品的合法的复制中,来防止因未授权而被其他人非法进行复制和发行的作品得以保护,还可以根据数字技术能对此复制可以恢复出指纹来确定其来源,来识别未经授权的复制。

6.CA认证技术。合法的使用者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申请从而获得其认证书,同时可以确认该用户与作者之间建立的信任关系,如果该用户利用此认证书进行不合法的复制,此证书将在计算机的范畴之外进行调查和起诉。

7.其他技术。电子签名和阅读器等也可以用在知识产权所保护中,美国的一家公司宣称发明出了新技术,这项新技术可以保护电子知识产权,这项技术还可以通过把其他介质和录音录像,系列编号或者是电子签名直接镶嵌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中去。这样电子签名具有很好的功能为之利用,不但可以容下像许可证权限、制作数据或发行的路径的信息,而且还能够包含证明产权信息等其他信息。阅读器不仅包括较高的储存空间、高清的视觉感和较轻的重量,它还包括较小的体积、价低的价钱以及较为便利的连网方法等等为之给予使用。阅读器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在互联网中。它的使用有一项严格的规定就是必须采用专用的阅读器,否则将无法阅读版权人所提供的数字化产品,利用这种方式给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 全民化知识产权保护趋势。面临当前网络信息时期,社会上的信息量激增,知识产权行为过于庞大,只靠相关的管理机构来进行保护是不可的,这显然有些势单力薄,所以应该采取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全民化的知识产权防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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