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HR小伙伴可能会问,就算忘记续签劳动合同,后员工也同意公司提出的补签申请,那么这种情况公司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对此,实操中也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即便是补签,但仍然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且覆盖了应当未签订的劳动期限,没有给劳动者带来损害,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多数地区司法实践采用了第一种观点,但第二种观点在部分地区案例中也能看到,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最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劳动部发的通知之间是存在冲突的,具体问题还要具体看待。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决定好是否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维持和提高工资待遇情况下,劳动者不续签的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并且默认继续用工的话,就会带来经济补偿或者双倍工资的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