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城市之后,还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吗?
在我国,土地承包是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中的,所以,相对于来说,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是允许承包土地的。但是,本来是农村户口迁入城市之后,还想再承包土地的,那么可能就不会那么允许。
实践中,如果是户口迁入城市后,能不能再去承包农村土地应视情况而定:
1、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
2、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不愿交回的,继续享有承包地。小城镇,一般指县级及以下的城镇。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定居,且全家户口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设区的市,是指直辖市或者地级市,不包括县级和县级市。
在承包土地之后,承包方就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要是发包方有所阻拦的,就是不正确的行为,可以依法维权;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应地,承包方也需要承担下面的几个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比如不能拿去建房;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实际中,承包土地过后还容易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盾往往会涉及较多个人的利益,所以,如果涉及的利益较大的,那么建议在必要的时候最好先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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