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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拟被罚60万元,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发布日期:2021-03-01    作者:柯正云律师
昨日,亚太药业(002370)公告称,公司于26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 号)。证监会拟对亚太药业处于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陈尧根、新高峰董事长任军分别给予30万元罚款及5年证券市场禁入。 
连续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经证监会查明,亚太药业财务问题主要因收购上海新高峰为全资子公司受到牵连。公司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在2016年到2018年未开展真实业务情况下虚增财务数据。其三年虚增利润分别为3351.73万元、7370.78万元、6687.03万元,分别占亚太药业同期披露利润的11.65%31.08%27.7% 
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鉴于亚太药业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拟被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最终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索赔。根据以往上市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看,被正式处罚是大概率,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
【索赔条件】在2017422日至202012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至少持有一股亚太药业股票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收购的子公司失控
公开资料显示,201512月,亚太药业以9亿元现金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自收购上海新高峰后,曾是亚太药业的重要利润来源。然而201910月公司公告称,经查,上海新高峰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两次违规担保合计金额超过亿元且2019年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滑,公司派工作组入住上海新高峰,但管控受阻,子公司失去了控制。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亚太药业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上述博客参加。近期公司公布2020年业绩快报称,公司营业利润51,089,379.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47%,利润总额 28,398,099.1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274,987.5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2%,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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