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晚,延安必康(002411)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公司涉嫌三大违规拟被罚60万元。鉴于此,投资者可做好索赔准备,一旦正式处罚落地,我们将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公司涉三大违规
根据证监会查明,延安必康此次涉嫌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是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其中2016年度虚增货币资金达20.57亿元,占当期披露的经审计总资产的11.40%和净资产的24.31%;三是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索赔条件】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前买入延安必康股票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参加。
从调查到拟被罚仅用四个多月
值得一提的是,延安必康于2020年3月2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仅用四个多月时间处罚靴子“落地”。不得不说监管部门效率之快,同时也加快了投资者索赔进程。
目前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博客正在征集延安必康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投资者可搜索上述博客参加。延安必康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对上述调查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就此次违法违规行为向公众表示诚挚歉意。对于诚挚歉意就能解决问题了?投资者亏损就可以“一笑泯恩仇”?相信投资者不会坐视不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