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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一涉毒团伙17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日期:2021-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日前,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邹音等17人贩卖、运输毒品罪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邹音等17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并追缴犯罪所得赃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被告人邹音与被告人陈辉跃在戒毒所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逐渐形成以邹音、陈辉跃为首的贩毒团伙。该贩毒团伙分工明确,何俊霖负责配发毒品,余莉佳负责贩卖和在郴州城内运送毒品,段智波等人负责郴州城内运送毒品,熊凯悦负责收取毒资,被告人曹合建、杜华英、邝代雄、成武波等人负责从郴州运输毒品到临武,成武波和被告人邝日军、邝代军、肖定文等人负责在临武散卖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音、陈辉跃、曹合建、杜华英、段智波、邝日军、成武波、邝代军、邝代雄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肖海、邓庭祥、肖定文、邝代文、熊凯悦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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