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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一被告人藉售口罩诈骗34万元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0-03-03    作者:李建录律师

本报讯 3月2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运用“云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7日至2月5日,被告人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明知自己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待售的虚假信息,在怀化市鹤城区先后骗取窦某等5位被害人购买口罩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对其按照诈骗罪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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