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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催债形成恶势力团伙 四被告人受审
发布日期:2019-06-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钟凤)  2019年6月5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据悉,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二起“软暴力”涉恶团伙案件。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受刘某某(另案处理)雇佣后纠集被告人吴某某、凌某某、赖某等人向被害人向某某讨债,分别采取在向某某公司轮流敲打不锈钢盆进行哄闹,在被害人家门口轮流大声辱骂、泼漆、泼粪,在被害人儿子家门口摆放花圈和鞭炮、泼漆、泼粪以及跟随看守、拦截、恐吓被害人并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等方式。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手段,两年内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并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该案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鉴于该案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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