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法查明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案件,对“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应当按单位犯罪处理?
日常的刑事实务中,经常遇到对无法查明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案件,那么是认定为单位犯罪、还是认定为个人犯罪呢?
从单位角度考察,无法查明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从“直接责任人员”角度考察,若认定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会较轻;若认定为个人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会较重。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对“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应当适用单位犯罪的量刑幅度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量刑。
以上两个角度对事实的认定不同,表面看是矛盾,但依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对单位犯罪不予认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适用单位犯罪的量刑幅度更为符合法律逻辑,据此,笔者认为,对无法查明是否属于单位犯罪的案件,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单位犯罪量刑幅度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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