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坚持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发布日期:2021-01-10    作者:李艳辉律师
   2018年5月28日,李沧区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刘某刑事拘留,被告人家属委托本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长达两年七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经过十五次会见,五次阅卷,三次取保候审申请,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多次与本检察官、法官沟通,经过2019年3月(当时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2020年9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年以上)两次开庭审理,在侦查阶段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在2019年3月份庭审后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再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根据补充的证据,我们认为本案仍不构成刑事犯罪,在顶着巨大压力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坚守公平正义信念,在被告人都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坚持无罪辩护、无罪辩护、无罪辩护!
       最终,检察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撤回起诉,为我们的当事人免除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