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成功】王某涉嫌盗窃罪被捕,律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案号:(2015)佛南法刑初字第857号
委托人:王某
办理人:何佛元律师
案情简介:2014年7月24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后王某委托我所何佛元律师为其辩护。2014年9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经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3月6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代理意见:何佛元律师认为:现有的证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犯盗窃罪的证据并不能合理排除王某未参与盗窃,不知赃物为何在自己车上的辩解,认定王某犯盗窃罪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王某犯盗窃罪的罪名不能成立。
代理结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