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调查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案件。
主要包括:
(四)徇私舞弊犯罪:5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56.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57.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5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59.为亲友非法牟利罪60.枉法仲裁罪6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62.商检徇私舞弊罪63.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64.放纵走私罪65.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66.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67.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68.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6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7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