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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园园与徐磊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日期:2020-12-07    作者:马永峰律师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本案中,原告的陈述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原告所主张之事实,足以证明原、被告间存有借贷关系。该借贷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被告理应按约归还借款。
       原告认可被告已经归还本金2,000元,于法无悖,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故被告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3,000元。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法律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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